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2017-09-3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基本情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土木建筑、环境市政、材料冶金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工、管、艺、理、文、法、哲、经、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被国际建筑师协会(UIA)授予"建筑教育特别贡献奖",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学校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结构工程、环境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省级重点学科34个。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兼具博士后流动站),二级学科博士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4个;具有9种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获准17个领域。博士点涉及工学、管理学2个学科门类,硕士点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哲学、法学、教育学等7个学科门类,基本涵盖学校所有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17个院(系),6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第一批招生,有权招收保送生,实行本硕连读。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艺术设计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40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9000余人,研究生7800余人,留学生70余人;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册学生14400余人。学校事业编制人数2894人,年末实有人数3288人。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者875人;拥有在职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双聘院士5名,国家教学名师、全国师德标兵1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全国模范教师2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名,"万人计划"3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106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名、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1名、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名、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29名、陕西省"三五人才"5名、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3名,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名、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准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29个、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4个,形成了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素质优秀、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

长期以来,学校扎根祖国西部,铸就了"传承文明、开创未来、育材兴国、科技富民"的办学宗旨,凝练了"自强、笃实、求源、创新"的校训,树立了"为人诚实、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工作踏实"的优良校风。先后为国家建设输送了26万余名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成为国家土木建筑、环境市政及材料冶金类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近年来,学校将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按照"以质量特色求生存,以改革创新促发展,以服务奉献谋支持,以精细管理提效率"的发展思路,对标国家"双一流"、陕西"四个一流"和追赶超越目标,系统科学谋划,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建设,自强不息,奋发有为,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国内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财务处主要职能

        财务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全面负责学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职能部门。财务处下设计划管理科、会计核算科、经济管理科、基建财务科、校内结算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经济分配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3. 负责学校预算的编制、执行、管理、监督。

4. 负责学校会计核算业务,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5. 负责编制学校各类会计报表、财务统计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做好财务绩效评价及财务分析工作。

6. 负责学校各类收费和票据的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7. 负责对全校二级核算单位财务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8. 组织做好学校会计人员培训及业务提高。

9. 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度财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本年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预算控制,优化资金配置。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支出审核,确保按预算限额、按经费用途、按合同约定、按制度规定使用经费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二是结合财力实际,坚持“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着力保证民生工程、新校区建设、事业发展重点专项等重点支出的资金预算。

(二)推进精细化,提高管理水平。一是细化基 金预算,规范基金资金的使用并提高使用效率。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电子发票、ETC和网约车等新经济形态的支出报销,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三是梳理财务处内部科室职能,通过机构重组、整合,岗位优化,强化内控监督,提升工作效率。四是利用一卡通使用情况的大数据分析结果,服务学校决策,增强教工与学生的交流互动,丰富草堂新校区育人环境。

(三)加快信息化,提升服务效能。一是优化报账流程,全面推行网上报账,提高报销工作效率。二是建立手机、支付宝、翼支付对校园卡的充值方式,拓宽校园卡充值渠道,方便师生充值。三是拓展一卡通使用范围,开通了一卡通乘坐校车、出入门禁、学生洗浴功能等,提高了相关业务处理的效率。四是搭建财务信息化平台,建立网上经费查询系统、网上酬金发放系统、网上工资查询系统、网上学费查询系统,提高师生办理财务业务的便捷性。五是建立银校直联支付系统,减少了资金支付的环节,提高了支付的效率,避免了师生领取资金的等待。

(四)提升规范性,强化风险防范。一是开展全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摸清学校内控现状,为针对性开展内控建设奠定的基础。二是加大财务专项监督检查,促进三公经费、会议费、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三是扎实开展财务稽核。通过稽核落实内控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保证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使用。四是落实附属单位重大经济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学校对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管,促进附属单位规范经营,降低学校的经济风险。

二、本年学校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认真编报、仔细审核。为了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年度决算,财务处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了教育厅决算布置会的精神。按照校领导要求,成立了由核算、预算、决算、基建、信息化等科室组成的决算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按照核对预算、清查资产、梳理账目、清理往来、合并基建、确认收支、专项结算、收支结转、分配结余、填制数据、稽核修改、开展分析、处长审核把关等程序开展了年度决算工作。学校高度重视,校长、总会计师多次听取决算情况汇报。决算结果先后报总会计师、校长进行了审阅。

三、决算公开情况

学校对年度决算通过教代会、互联网等方式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了公开。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学校的决算批复,学校予以存档管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学校收入总计120339.47万元,较上年增加541.01万元,增长0.45%;学校支出总计132742.34万元,较上年增加19376.46万元,增长17.0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增加5742.95万元,教学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506.66万元。

2.2016年度,学校收入12033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491.61万元,事业收入42339.3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5367.49万元,其他收入9141.08万元。

3.2016年度,学校支出13274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46.86万元,项目支出68771.79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023.69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91.61万元,较上年减少4398.13万元,降低6.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教育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

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按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教育支出54310.2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1.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8.20万元。

3.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基本支出23755.91万元,项目支出39735.70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20595.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60.40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1.2016年度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组织出国(境)团组14个,因公出国(境外)累计27人次。

2.2016年度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12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2016年度学校购置公务车辆数为0,年末学校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3.2016年度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7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公务接待累计127批次,公务接待累计3492人次。

4.2016年度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培训费支出10万元。

5.2016年度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会议费支出10万元。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执行金额420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3600万元,工程6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学校资产总额为504359.65万元,负债总额为15667.66万元,净资产总额为488691.9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9991.50万元,增长2.09%。

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是综合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及其政策目标的科目。我校主要使用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功能科目。

1.高等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学校使用该科目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学校使用该科目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医疗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学校使用该科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详细功能分类请参考国家有关制度。

(二)支出经济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分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分设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分设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详细支出经济分类请参考国家有关制度。

(三)有关收支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学校当年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学校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学校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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