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为了加强学校经费管理,结合目前学校实际情况,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对下列经费报销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出租汽车车票连号的,报销人应主动申明并附情况说明,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并同意后可予以报销。
二、对于不停车电子收费,报销人除提供有效发票外,还应提供银行打印的流水清单或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提供的三秦通消费明细清单,对其中公务乘车部分报销人应予以注明。
三、网上预约打车车费,报销人除提供有效发票外,还应附网约打车公司打印的费用明细表,对其中公务乘车部分报销人应注明。
四、电子发票只报销第一次打印的电子发票,报销人必须在发票背面承诺电子发票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只报销一次,重复报销责任自负。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财务处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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