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附属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年度工作述职暨会计委派工作实施情况汇报会
发布日期:2016-04-08
        4月1日下午,在行政楼负一层会议室,学校召开附属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年度工作述职暨会计委派工作实施情况汇报会,会议由财务处处长刘光辉同志主持,校领导胡志军总会计师代表学校听取了汇报。
        会上,华清科教集团财务部部长马俊涛、华清学院财务部部长黄丽萍、建大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部长刘浩分别汇报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暨会计委派实施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刘光辉同志对汇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指出,附属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作为学校会计委派人员要以促进附属单位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做好财务服务为重点,主动融入所在单位,积极开展工作;要恪尽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要勤于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总会计师胡志军同志充分肯定了附属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和会计委派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对附属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实施会计委派制是学校加强对附属单位管理的重大举措,这项工作对附属单位强化财经管理和会计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和保值增值,防范财务风险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胡总会计师要求会计委派人员要以核算规范化为抓手,加强附属单位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行为,强化财务风险管控,会计委派人员要做到“四要”,即:财务监督要到位,财务服务要到位,财务保障要有力,财务分析要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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